京華時報訊(記者裴曉蘭)新裝的玻璃鋼化門突然脫軸外倒,將萬先生砸傷,他起訴要求銷售者賠償1.7萬餘元。
  萬先生訴稱,2014年5月初,他到侯先生經營的門窗店定製一套鋼化玻璃門窗,雙方口頭約定價格為2750元。5月10日,侯先生派人安裝完畢。5月29日,他用右手推左扇門時,玻璃門突然脫軸外倒,將他砸暈,當時渾身是血,被醫院診斷為皮膚多處裂傷。他起訴要求侯先生賠償醫療費、門窗損失等共計1.7萬餘元。
  侯先生辯稱,萬先生沒有提交任何證據證明鋼化玻璃門存在質量問題,只提供了損害結果。即使真的因為產品質量問題給萬先生造成損害,萬先生的索賠金額也明顯過高。
  目前,此案正在進一步審理中。  (原標題:玻璃門脫軸砸傷購買人 銷售者被索1.7萬餘元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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